农业农村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辽宁省人民政府在辽宁大连联合开展斑海豹放流活动
12月12日,农业农村部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辽宁省人民政府在辽宁省大连市共同开展国家一级保护动物——斑海豹放流,将23只救助、康复的斑海豹放归大海。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刘新中局长出席活动并讲话,省农业农村厅朱文波厅长致辞。
本次放流的斑海豹均出生在辽东湾海域,2019年被非法盗猎并销售到全国各地,由检察、公安部门解救并移交给渔业渔政部门。经辽宁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力救治、康复和野化训练后,已经具备了野外生存能力。
斑海豹是渤海和黄海海洋生态系统的旗舰物种。近年来,我省积极开展斑海豹栖息地巡查巡护,全力收容救护受伤受困斑海豹,严厉打击非法猎捕、出售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,积极举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,全力做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。